省住建厅出台新政,力推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香山帮营造技艺的传承和发展

2017.10.28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江苏传统建筑

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规划局、园林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建设局、规划局,厅相关处室、单位,厅管相关社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关要求,抢救性记录与保护传承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弘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保护水平,推动城乡空间文化特色彰显与建筑业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传统建筑和园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江苏拥有悠久的城市建设史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苏州园林和以“香山帮”为代表的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当代城乡规划建设的宝贵资源和创新源泉。在快速城镇化、工业化、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伴随着建筑市场开放和现代建造技术快速发展,传统营造技艺日渐式微,面临着传统工匠队伍老化、传统技艺后继乏人、历史建筑修复修缮“似是而非”、城乡空间特色湮灭等严峻问题,亟待加强保护和传承。

全面系统地开展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抢救性记录、保护和活化传承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既是城乡建设领域树立文化自信,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使命,也是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历史街区、古典园林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修复,提升城乡空间文化特色与功能品质的重要途径。

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园林、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力量认真推进实施。


二、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传统营造智慧,深入挖掘和抢救性记录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并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江苏传统建筑文化与营造技艺的保护传承融入当代规划建设之中,为全面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与“两聚一高”新实践,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提供重要支撑。

2. 基本原则。

——原真记录与活化传承并重。在积极开展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的系统性整理、抢救性挖掘和原真性记录的同时,加强传统营造技艺的教育和培训,着力培育一支年轻化、专业化、高水平的传统营造技艺传承人和匠师队伍,使江苏优秀的传统营造技艺能够活下来、传下来、用起来。

——加强保护与引导应用并重。进一步加强对于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及其实物载体的保护,积极推广传统营造技艺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村)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中的应用,使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修复更加原汁原味;积极探索传统营造技艺融入现代建筑和园林设计建造的合理途径,鼓励和引导现代建筑设计融入本土元素、体现传统文化精神、彰显地域文化特色。

——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并重。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和加强城乡建设部门与文化部门(文物部门)、高校科研单位等的统筹协作,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设计师、建筑和园林企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动传统营造技艺的活化传承;通过深化建筑工程管理和教育培训机制改革创新,着力形成有利于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活化传承的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

3. 总体目标。

到2020年,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保护工作在抢救性保护、原真性记录、系统性研究、人才教育培训、匠师队伍建设、传承应用与创新发展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建立一批从事研究、教学和培训的专业基地,优化完善一批制度标准,培养造就一批“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传统建筑和园林、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原真性修复与保护水平明显提升,既有传统文化精神、又具有地域特色的当代建筑和园林精品不断涌现。


三、重点任务

1. 组织抢救性记录。通过组织拍摄江苏传统营造技艺传承人、设计大师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的访谈和工作实景,抢救性、原真性地记录江苏传统营造技艺传承发展的历史脉络,解析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工法与特色,真实展现江苏具有代表性的古建筑构造机理、传统营造技艺、古建园林艺术等。

2. 开展系列专题研究。在全省城乡空间特色规划对传统建筑特色分区引导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和各市传统建筑特色与传统营造技艺保护系列研究,系统调查梳理区域传统建筑及其承载的传统营造技艺,总结提炼地域传统建筑特色和传统营造技艺,明确传统营造技艺活化传承的策略和实施路径,为优化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工匠队伍教育培训和传统营造产业链培育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3. 建设数字化载体。通过微信公众号、PC网站、微网站等现代数字化网络传播平台建设“江苏古建园林营造数字博物馆”,搭建江苏传统营造技艺集中展示、科普宣传、学术研讨的在线平台,信息交流与教学培训的互动式社区和社会大众参与交互的创新空间。

4. 完善优化制度标准。完善古建园林企业管理办法,推行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工程总承包制,实现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完善古建工程计量定额标准和招投标评标办法,编制和完善传统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规范、中高职古建筑专业教学标准、工程施工规范,建立与传统建筑形式、要求相配套的消防、人防标准等。

5. 建立研究和培训基地。省级层面设立江苏传统营造技艺研究的新型智库,围绕传统建筑文化与传统营造技艺保护传承开展课题研究、决策咨询、学术研讨和人员培训等;在相关院校开设传统建筑设计与修建专业,编制系列培训教材,鼓励和支持高校、研究机构、企业等设立传统技艺技能研究基地、实训基地、重点实验室等,广泛开展传统营造人才培训,推动技术创新、创作进步、交流研讨等活动。

6. 培育古建工匠队伍。重视乡土人才培养,健全和完善传统营造工匠的专业培训、等级认定、业绩考核的长效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对传统建筑技艺传承人的抢救保护力度,重塑和推广“师带徒”模式,在设计施工、工程咨询、学术研究、交流培训等方面积极发挥传承人的作用。培育壮大古建工匠队伍,通过积极组织参与传统技艺技能大赛、建立大师工作室等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舞台,提高工匠队伍的社会美誉度。

7. 培育示范企业。引导企业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提升管理水平,推广“营造技艺传承人领衔+专业工匠”的施工模式,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传统营造技艺推广应用和转化体系,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优秀人才团队。鼓励企业走出国门,开展国际交流、研修和业务合作等,塑造江苏传统营造的国际化品牌。


四、实施推动

大力实施江苏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传承工程,对于推动江苏建筑产业转型发展,培育城乡建设行业的当代工匠精神,提高江苏建筑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住建、规划、园林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传统营造技艺的挖掘、记录、研究和传承等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进度计划,加强监督考核。相关单位、行业协会要积极参与推进落实。同时,要加大宣传引导,促进传统建筑和园林文化知识传播、普及和技艺交流,提高行业和社会的保护传承意识和认知水平,努力营造有利于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活化传承的社会氛围。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