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获苏州工业园区首批“总部机构”称号

2015.05.15

  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园区总部经济规模,苏州工业园区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关于鼓励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对照“总部机构”各项标准,公司积极组织申报,日前,经园区总部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会审,我公司被认定为苏州工业园区首批十家“总部机构”之一。

  苏州工业园区总部机构指在园区注册,对其控股企业、分支机构或集团关联企业行使投资控股、研发管理、运营决策、集中采购与销售、物流管理、财务结算等综合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我公司自2003年完成企业改制注册园区以来,深根苏州,面向全国,经过十年发展企业规模从年营业收入2亿攀升到10亿,已在北京、上海、杭州、重庆、西安、南宁、昆明等地设立十多个分公司,实现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去年还在美国和欧洲两个海外发达地方同时施工苏州园林,实现了在全球24小时不间断造园的苏州园林梦想。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园林绿化行业50强前三甲,成为依托苏州园林品牌,以苏派园林传统营造技艺独步市场的江南园林杰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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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地区总部”奖牌